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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企业零报税和实报税有什么区别? 关于香港企业报税的简要说明 香港有限企业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,其责任由董事负责,如在指定时间内企业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、报税表及企业雇员的薪金申报表,税务局会对该企业作出税款评估。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,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企业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,第一次核数期限为企业成立后18个月内(一般企业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/12月31日,有80%的香港企业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企业埋数的时间);当企业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,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。 香港有限企业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, DORMANT A/C(零申报/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)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: 1、没有购买任何物业、资产; 2、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(银行月结单); 3、没有经营任何业务,(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)。 第二, AUDITOR'S REPORT(核数师报告) 《香港企业法》规定:任何香港有限企业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,交代该年度内企业所从事的一切业务。无论企业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。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,如果企业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,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企业缴交利得税,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,申请获批淮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,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。 关于香港企业的管理及每年的报税须知。因为一家香港有限企业每年会受到两个政府部门的管理:企业注册处和税务局。香港政府每年都需要您去申报年报和更换商业登记证,如果你没有按时申报年报和申报税项,政府会有相应的罚款及行政罪责产生,而这个责任将由董事完全承担。 |